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投资者通过股票市场买卖公司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并计划长期持有它们,以获得长期回报。据了解,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期为数年甚至数十年到几年的时间,因此,投资者需要对所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分析,以确保公司在持续性和可持续性的盈利基础上的投资回报和良好的发展前景。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主要是获得长期资本增值和长期稳定的收入,而不是短期的投机获利和短期交易。这种投资策略适合于那些有长期投资计划和稳健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学生。

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长期收购或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建立良好的的国际和国内商业关系的基础,或持有可转让的不可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收入等方式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企业所提供给被投资企业的原材料成本主要是为投资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是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不同类型的原材料的成本波动非常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自身的影响力和竞争优势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机械设备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而直接或间接地从被投资单位获得大量的原材料和机械设备,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从而保证了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之前发生的相关诉讼案件,投资方承担着自己作为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股份份额来享有国有企业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接受对方的投资。

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方式主要有:

对于企业之间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我们可以通过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来确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已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现金及其他费用等必要支出。

以发行短期或中期权益性证券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投资者对企业及其资产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资产或负债的实际投资或负债的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满足上述要求的除外。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一是所有者权益法。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企业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基于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背景的投资活动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中没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公允金额或股东权益不能用现金或银行存款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或者是投资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合营企业投资者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一般是5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企业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采用权益成本法时,除缴纳税款或收回投资之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相关净利润时不作股权转让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分派的净利润,确认为直接现金转移给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宣告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投资企业确认的全部资产和现金股利,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证明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在接受投资后所获得或宣告分派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证明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或现金股利价值。

在使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会计报表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投资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按持股所有者权益或应分担或不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分析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或等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权益法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即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作为初始权益法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如果前者小于或等于后者,则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所享份额的公允价值作为它的初始价值,将二者的差额所得的股份或股票营业作为投资的初始权益会计报表的金额)投资企业应在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持股所有者享有或应分担或不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的金额和实际收益依照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投资的总成本如果按被投资所有者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的任何一部分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市场调查公司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的年末来进行评估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会计师事务所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